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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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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構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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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緣起 |
| (一) |
緣起
為配合政府推動「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及全球運籌中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整體規劃暨第一期發展計畫」中選定「桃園航空貨運園區暨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
特定區計畫」內450,200平方公尺範圍進行規劃與開發,以帶動航空城建設及發展。
依據行政院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四日第2701次院會通過之「全球運籌發展計畫」,決議採民間參與興建方式引進運籌相關產業進駐本園區。因此本案中,由政府投資興建本園區基礎公共設施,並開放民間機構投資興建
暨營運貨棧與加值物流作業等營運設施,以吸引跨國企業來台設立營運基地、提昇國際競爭力、爭取國際商機。
本公司遠翔航空貨運園區股份有限公司在取得本計畫五十年之特許興建營運權利後,即積極建設本貨運園區。
民航局為應產業國際分工之市場趨勢,配合落實「全球運籌發展計畫」,同意本園區劃設物流、簡單加值
、深層加值等作業功能,俾引進高科技相關產業,整合製程作業與航空貨運作業機能,提高貨物運輸與通關
效率,透過貨運服務設施功能的加強,吸引跨國企業設置運籌基地,提升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國際競爭力。而本公司
為因應行政院推動「自由貿易港區」計畫,擬透過自由貿易港區規劃與申設,將本貨運園區發展為結合轉口、
加值再出口、貨運、物流等多功能之園區,使貨物得在高度自主管理制度下,於區內從事儲存、轉運、
加值作業等服務。本公司爭取本園區納入劃設為自由貿易港區範圍內,將依照政府公佈之自由貿易港區相關規定
辦理,以發展成為航空貨物之全球運籌中心。 |
| (二) |
辦理依據
本計畫基地區位符合「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位於國際航空站管制區外,
並以長度一公里以內之專屬道路接,且該專屬道路無其他聯外出口。同時對於港區土地而言係透過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編訂為特定專用區,且遠翔航空貨運園區股份有限公司為該土地之使用人,
因此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為本計畫之申請人,並擬具本開發可行性規劃報告
及營運計畫書,送請國際航空站管理機關民航局進行初步審查,並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徵詢所在地
地方政府及財政部意見,經初步審核同意,並選定管理機關及加具管理計畫書後,核轉行政院核定設置為
自由港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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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構想與配置 |
| (一) |
基地範圍
本自由貿易港區位於桃園縣大園鄉,計畫範圍東以大園鄉行政轄區界線為界,南以台北至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捷
運系統預定路線為界,西以南崁溪河岸東側堤岸為界,北距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北跑道禁限建區域南側約50公尺為界,
劃定面積為45.02公頃,扣除環區道路、堤防及防汛道路等河川用地及變電站用地後,面積為34.79公頃,本自由
貿易港區即以此範圍為申請範圍。
本港區將可透過一機坪聯絡專用道與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貨機停機坪銜接,視為機場空側(Airside)延伸,提供
地勤動力機具拖曳貨物之交通動線,成為機場作業範圍的管制區,因此有助於簡化處理航空貨物運輸之
作業程序。 |
| (二) |
發展構想
政府亞太營運中心、運籌中心及自由貿易港區等計畫之基本構想,在於將台灣塑造出一個高度自由化、
國際化的總體經濟環境,以貨物、商務、人員、資金及資訊能快速便利的進出及流通環境,吸引跨國企業集團
及本地企業以台灣做為經營國際市場的根據地。因此,為落實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的理念,係以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為核心,
建立並擴充台灣與東亞及世界其他主要城市、人員及貨物快速流通的接駁運輸網路。
本港運用與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接臨之優渥條件,其發展構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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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與國際市場接軌
縮短貨物進出口及轉運處理之作業時間,透過國際性之快遞物流公司,將貨品能快速的流通至其他
國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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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創造頂級航空之自由貿易港區
除讓貨品能快速流通及提供貨運集散倉儲之最大納量外,並利用具境內關外性質之港區內加值園區,讓投
資企業所生產之貨品可以直接出口,或進口半成品加工後再出口,讓產品的供應、下單、轉運及銷售等之跨國
經貿活動,均能於本港區內快速便捷完成,讓企業能降低運輸成本,提高港區之競爭力,並成為企業經營國際
市場的根據地。 |
| 3. |
以有限之土地資源產生最大的經濟效能
本港區所使用之土地需透過都市計畫劃定或變更取得,來源十分不易且有限。因此對於土地之開發上,
除了容積管制及土地使用項目的限制外,希望能夠透過其他高附加價值商業或服務設施等,以提高土地
經濟效能,並帶動港區產業之發展。 |
| 4. |
提供完備生活機能及企業體全方位之完善服務
在港區之規劃上除希望能滿足一般性服務設施外,對於企業所需之金融或商務服務空間,亦納入規劃
設計中,以提高港區廠商經貿競爭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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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港區配置
港區內規劃配置共劃設為四個單元,包括航空貨運站區、國內外物流專區、加值園區、商務(運籌)
中心,並提供五大功能的貨運服務,其港區範圍規劃配置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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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航空貨運站區
航空貨運站區包含航空貨棧及倉辦大樓兩部分,面積為155,340.26平方公尺,佔港區面積44.66%,
為處理港區貨物主要作業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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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航空貨棧
航空貨棧一期工程建物面積為45,743.63平方公尺(二期16,771.38平方公尺),其業務包括航空
貨物進、出口處理,因與機場管制區有專屬道路連結,故增加貨物處理時效。而本航空貨棧將作為港區貨棧並
兼營一般進出口貨棧。 |
| (2) |
倉辦大樓
倉辦大樓建物面積為7,408.20平方公尺,為地上3層、地下3層之倉辦大樓,提供航空公司、承攬業、
報關行一個辦公及理貨的空間。倉辦大樓為提供承攬業專屬之理貨空間及辦公室,讓承攬業就近預為處理
貨物。又因緊鄰貨棧,可以很方便的將處理完成之貨物直接移往貨棧進倉報關及打盤、裝櫃,即時運往
機坪裝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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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物流專區
物流專區土地面積為37,017.02平方公尺,佔港區面積10.64%,包括快遞倉、機放倉和物流中心的配置,
作為貨物之發貨及配銷中心及物料運籌中心。因此,除了經營物流加值服務外,尚可經營物流發貨中心、
配銷中心等業務。是國內唯一位於國際機場範圍內之物流中心,可就近支援新竹以北包括科學園區、
林口工業區、大台北地區各高科技產業群之物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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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加值園區
加值園區總面積為138,580.55平方公尺,共分三期工程,第一期工程為2棟地上10層、地下2層之廠房,
為境內關外之廠辦大樓,可從事零組件之生產、製造、組裝、維修、封裝、測試等簡易加工、深層加值。
加值園區產品加值作業主要從事產品製程後段之處理作業,可分為產業深層加工與物流簡單加工兩部分。
港區事業產品加值所需物料貨品,以空運進口者,經卸機後先進入貨棧區拆點,再移至本加值園區內進行
相關製程作業;同時考量部分原料及半成品由國內提供,貨物將得由境內陸運運輸後經貨棧之出口通關作業
後,直接運往本加值園區處理。所有本加值園區之貨物在完成處理經貨棧區處理後,再進行轉運運往第三地
或原輸入地區。 |
| 4. |
商務(運籌)中心
商務(運籌)中心為一地上11層、地下3層、總樓地板面積為48,887.19平方公尺的建築物,是港區的入口
也是未來進駐企業之門面,規劃有辦公室空間及商務中心、銀行、展示中心、會議中心、商務旅館、健康
休閒中心等各種支援商務活動之完備設施。企業可在此設立營運總部或國際採購總部(IPO),作為接待
外國客戶、國際性會議、投資洽談、商品展示等商務服務。而國外企業在此設立辦公室,可就近與自由港區
內生產事業聯繫、下單、打樣、督導出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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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小結 |
在全球化投資策略以不分國界的情形下,本港區之開發當配合國際潮流,評估國際新興產業及物流公司進駐之
可能,以做為台灣對外交通之門戶,並在前瞻性的視野下,預估未來所能處理及流通之航空貨運能量,為港區
之開發量體的規模與期程預作彈性調整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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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與照片集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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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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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剪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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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鳥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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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位置及鄰近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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